剝卦 ䷖
卦辭不利有攸往。
- 初六剝牀以足,蔑貞凶。
- 六二剝牀以辨,蔑貞凶。
- 六三剝之無咎。
- 六四剝牀以膚,凶。
- 六五貫魚,以宮人寵,無不利。
- 上九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
卦辭
不利有攸往。
彖傳
《彖》曰:剝,剝也,柔變剛也。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。順而止之,觀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虛,天行也。
大象傳
《象》曰:山附地上,剝;上以厚下,安宅。
東坡易傳(全卦)
宋代蘇軾著,與其父蘇洵、弟蘇轍相承,屬義理派易學。以下為本卦卦辭、彖傳、大象(及文言)部分的蘇注白話整理,各爻的蘇注附在下方各爻之下。
「順而止之」是看清時機才行動。大象:在上者若自身安穩而百姓擁護他,剝蝕者自然衰退,不必與之計較。
蘇軾原文
原文底本:《四庫全書》文淵閣本《東坡易傳》(漢籍リポジトリ Kanripo 數位文本),異體字改為通行字,標點與白話為本站整理。
高島易斷(全卦)
日本明治時期高島嘉右衛門著,以實占斷例聞名。以下為本站以白話整理的斷語要旨,非原書譯文。
高島以剝為剝落、小人盛而君子危之卦,山附於地,擬之人事,是基礎動搖、陰盛陽衰之時。占得此卦,不利有攸往,宜順勢而止、厚下安宅,等待時機。問事業:衰退;問商業:虧損;問婚姻:不吉;問疾病:重;問家宅:有傾頹之虞。
爻辭與小象
每一爻下方附《東坡易傳》與《高島易斷》,點標題即可展開。
- 初六剝牀以足,蔑貞凶。白話床腳開始剝落,正道被毀壞,凶。崩壞從根基開始,不及早處理就會一路蔓延。《象》曰:剝床以足,以滅下也。
東坡易傳與六二合論
蘇軾把初六、六二合論:陽在上,所以君子把上卦三爻視為承載自己的東西——床,所以下面三爻是床。陰的增長像水的漫溢,所以說「蔑」。「辨」在腳之上,是床與床腳之間。君子對待小人,不痛恨他有如山的罪惡,而慶幸他還有毫髮的善。剝床已剝到腳、甚至到辨,還不直接說凶,要說「蔑貞」之後才凶:小人對正道完全滅絕無餘,凶才是確定的;如果還有一點剩餘,君子就從那點剩餘去感化他。所以說「剝床以辨,未有與也」:小人作惡,要有人附和才會自信而果決;在還沒有人附和時,正是他心中有愧、尚未下決心的時候。
蘇軾原文
陽在上,故君子以上三爻為己載己者,床也,故下為床。陰之長,猶水之溢也,故曰蔑。辨,足之上也,床與足之間,故曰辨。君子之於小人,不疾其有邱山之惡,而幸其有毫髮之善。剝床以足,且及其辨矣,猶未直以為凶也,曰蔑貞而後凶。小人之於正也,絕蔑無餘,而後凶可必也;若猶有餘,則君子自其餘而懷之矣。故曰「剝床以辨,未有與也」。小人之為惡也,有人與之,然後自信以果;方其未有與也,則其愧而未果之際也。高島易斷
剝床以足,蔑貞凶。剝及床腳。占得此爻,基礎開始被侵蝕,宜及早防範。問家宅:根基不穩;問疾病:足疾。
- 六二剝牀以辨,蔑貞凶。白話剝落到了床板,正道被毀壞,凶。問題已經從根基往上擴大。《象》曰:剝床以辨,未有與也。
東坡易傳
蘇軾將此爻與初六合在一起解說,見初六。
高島易斷
剝床以辨,蔑貞凶。剝及床身。占得此爻,侵蝕加深,孤立無援,凶。問事業:漸失支持;問疾病:加重。
- 六三剝之無咎。白話處在剝落之中,卻能與小人劃清界線,沒有過失。即使身處壞環境,也能選擇不同流合汙。《象》曰:剝之無咎,失上下也。
東坡易傳
蘇軾引王弼:群陰都在剝陽,只有六三獨自與陽協合,雖處在剝的時代,也可以無咎。上下各有兩個陰爻,六三與上九相應,就脫離了上下的同類。
蘇軾原文
王弼曰:「羣陰剝陽,己獨協焉,雖處於剝,可以無咎。上下各有二陰,應陽則失上下也。」高島易斷
剝之,無咎。在群陰中獨應上陽。占得此爻,雖處不利環境,獨與君子相應,無咎。問事業:離開小人集團;問合作:擇正。
- 六四剝牀以膚,凶。白話床已剝落到貼近肌膚,凶。災禍已經直接臨身,來不及挽救了。《象》曰:剝床以膚,切近災也。
東坡易傳
剝床剝到皮膚,已經傷及自身,即使想感化也來不及了,所以直接說凶。
蘇軾原文
剝床以膚,始及己矣,雖欲懷之而不可得矣,故直曰凶。高島易斷
剝床以膚,凶。剝及肌膚。占得此爻,災禍切身,凶。問疾病:危重;問事業:大損。
- 六五貫魚,以宮人寵,無不利。白話像串成一列的魚那樣有秩序,以宮人之禮受到寵愛,無所不利。率領眾人順從君子,局勢就能穩住。《象》曰:以宮人寵,終無尤也。
東坡易傳
觀卦的時代也已接近剝了,卻不提及小人,因為它的主爻是陽。六五是剝卦之主,凡是剝陽的都是它的同類。聖人不能讓它不寵愛同類,就選擇害處最淺的方式來允許它。六四以下像一串魚,從上到下平均施予寵愛:寵愛平均則勢力分散,勢力分散則害處淺。以宮人的方式寵愛他們,不讓他們參與政事;不讓他們參政,不只使自己安穩,也使他們安穩,所以無不利。聖人教人,容許有些小過,而去掉太過分的,人們大概就會聽從;若要求絕對沒有,人們就不會聽從了。
蘇軾原文
觀之世,幾於剝矣,而言不及小人者,其主陽也。六五,剝之主,凡剝者皆其類也。聖人不能使之無寵於其類,故擇其害之淺者許之。四以下,貫魚之象也,自上及下,施寵均也。夫寵均則勢分,勢分則害淺矣。以宮人之寵寵之,不及以政也。不及以政,豈惟自安,亦以安之,故無不利。聖人之教人也,容其或有,而去其太甚,庶幾從之;如責之以必無,則彼有不從而已矣。高島易斷
貫魚以宮人寵,無不利。率眾陰順從於陽。占得此爻,能率領下屬歸順於正道,無不利。問事業:統御有方;問婚姻:吉。
- 上九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白話碩大的果實沒有被吃掉,君子得到車輿,小人卻連屋舍都剝毀。剝到盡頭,保存下來的種子就是重生的希望;君子因此得到擁戴,小人則自毀根基。《象》曰: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。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東坡易傳
果實沒有不被吃的,大而不被吃,必定是不能吃的;聰明人離開它,愚蠢的人才眷戀。上九失去民心已久,五陰的勢力足以輾壓奪取它,之所以還獨存在上,只是對方留著它當個名義而已:與之合作就存,不合作就亡。君子把它看作不能吃的果實而趕緊離開——小人在上得志,必然侵食下面,所以君子離開上位而出於下方,可以得到民心。在下承載叫「輿」,在上遮蔽叫「廬」;廬已經是剝剩的殘餘,怎能再用?
蘇軾原文
果未有不見食者也,碩而不見食,必不可食者也,智者去之,愚者眷焉。上九之失民久矣,五陰之勢足以轢而取之,然且獨存於上者,彼特存我以為名爾。與之合則存,不與之合則亡。君子以為是不可食之果也,而亟去之。彼得志於上,必食其下,故君子去其上而出其下,可以得民。載於下謂之輿,庇於上謂之廬。廬者,既剝之餘也,豈可復用哉?高島易斷
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剝極將復,碩果僅存。占得此爻,君子得民擁戴,小人則失其居所。問時運:否極將復;問事業:君子可東山再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