噬嗑卦 ䷔
卦辭亨,利用獄。
- 初九屨校滅趾,無咎。
- 六二噬膚滅鼻,無咎。
- 六三噬腊肉,遇毒。小吝,無咎。
- 九四噬乾胏,得金矢。利艱貞,吉。
- 六五噬乾肉,得黃金。貞厲,無咎。
- 上九何校滅耳,凶。
卦辭
亨,利用獄。
彖傳
《彖》曰:頤中有物,曰噬嗑,噬嗑而亨。剛柔分,動而明,雷電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雖不當位,利用獄也。
大象傳
《象》曰:雷電噬嗑;先王以明罰敕法。
東坡易傳(全卦)
宋代蘇軾著,與其父蘇洵、弟蘇轍相承,屬義理派易學。以下為本卦卦辭、彖傳、大象(及文言)部分的蘇注白話整理,各爻的蘇注附在下方各爻之下。
世道衰落,人與物到了互相咬噬以求相合的地步,再談教化已經太晚,所以「利用獄」——要動用刑獄。噬嗑之所以成立,是因為九四(口中之物);沒有它就只是頤卦。噬嗑之時,有異類夾在中間:陽想咬掉陰以與陽相合,陰想咬掉陽以與陰相合,所以說「剛柔分,動而明」。「柔得中而上行」指六五。
蘇軾原文
原文底本:《四庫全書》文淵閣本《東坡易傳》(漢籍リポジトリ Kanripo 數位文本),異體字改為通行字,標點與白話為本站整理。
高島易斷(全卦)
日本明治時期高島嘉右衛門著,以實占斷例聞名。以下為本站以白話整理的斷語要旨,非原書譯文。
高島以噬嗑為咬合除去阻礙之卦,頤中有物,擬之人事,是排除障礙、明罰敕法、以刑獄斷事。占得此卦,事中有阻梗,須果斷排除方能亨通。問事業:有阻礙需排除;問訴訟:利於訴訟;問商業:有爭議需解決;問婚姻:有第三者阻隔;問疾病:口齒或消化之疾。
爻辭與小象
每一爻下方附《東坡易傳》與《高島易斷》,點標題即可展開。
- 初九屨校滅趾,無咎。白話腳戴刑具,遮沒了腳趾,沒有過失。犯小錯就受小懲,及早警惕,反而不會釀成大錯。《象》曰:屨校滅趾,不行也。
東坡易傳
噬嗑之時,六爻沒有不以「咬」為事的。從六二到六五,反覆互相咬噬,還能互相警戒以求共存;只有初九與上九,向內咬三個陰爻而沒有誰咬它們,貪得無厭而不知警戒,所以始於小過、終於大咎。聖人在這兩爻寄託了小人的開始與結局,在中間四爻說明互相咬噬的得失。
蘇軾原文
居噬嗑之時,六爻未有不以噬為事者也。自二與五,反覆相噬,猶能戒以相存也;惟初與上,內噬三陰而莫或噬之,貪得而不戒,故始於小過,終於大咎。聖人於此兩者,寄小人之始終;於彼四者,明相噬之得喪。高島易斷
屨校滅趾,無咎。腳戴刑具,小懲大戒。占得此爻,小過受罰而知改,無咎。問訴訟:輕罰;問事業:小挫而知戒。
- 六二噬膚滅鼻,無咎。白話咬柔軟的肉,咬得太深連鼻子都沒入,沒有過失。處理容易的事時用力過猛,雖不妥但無大礙。《象》曰:噬膚滅鼻,乘剛也。
東坡易傳
以陰居陰位,是最柔順而不抗拒的,所以初九咬它就像咬柔軟的皮膚一樣,咬到鼻子都沒入了還不知停止。咬到滅鼻而不知停,對初九沒有好處;既然對初九沒好處,六二就無咎。
蘇軾原文
以陰居陰,至柔而不拒者也,故初九噬之,若噬膚然,至於滅鼻而不知止也。夫滅鼻而不知止者,非初之利也;非初之利,則二無咎矣。高島易斷
噬膚滅鼻,無咎。咬軟肉沒鼻。占得此爻,處理事情容易,但用力稍過,無咎。問事業:易解決;問訴訟:勝。
- 六三噬腊肉,遇毒。小吝,無咎。白話咬到乾硬的腊肉,遇到有毒的部分,稍有憾惜,沒有過失。處理棘手的事會遇到反彈,只要方向正確就無妨。《象》曰:遇毒,位不當也。
東坡易傳
腊肉、乾胏、乾肉都是難咬的東西。易經凡是陰居陽位,就不是純柔,柔中帶剛,所以六三、六五都有難咬之象。形勢上必定無法抵抗時,君子以不抵抗為上策,六二就是如此。六三面對九四,力量敵不過,卻懷著毒等待它,已經很鄙陋了,所以說「小吝」;但這是被咬而無法忍受所致,所以不算它的過錯。小象「位不當」:若是陰居陰位,就不會有毒了。
蘇軾原文
腊肉、乾胏、乾肉,皆難噬者也。凡易以陰居陽,則不純乎柔,中有剛矣,故六三、六五皆有難噬之象。夫勢之必不能拒也,則君子以不拒為大,六二是也。六三之於九四,力不能敵,而懷毒以待之,則已陋矣,故曰小吝。出於見噬而不能堪也,故非其咎。象曰:遇毒,位不當也。若以陰居陰,則無復有毒矣。高島易斷
噬腊肉,遇毒,小吝,無咎。咬乾肉而中毒。占得此爻,處理棘手之事遭遇反彈,小有不順但無大害。問事業:遇抵抗;問飲食:防食物中毒。
- 九四噬乾胏,得金矢。利艱貞,吉。白話咬到帶骨的乾肉,得到金屬箭頭,利於在艱難中守正,吉。遇到硬骨頭時要剛直不屈,堅持到底。《象》曰:利艱貞吉,未光也。
東坡易傳
「金矢」取其堅硬可畏之義。九四與六五的整體道理,蘇軾合在六五下說明,見六五。
蘇軾原文
九四噬乾胏,得金矢。取其堅而可畏。高島易斷
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艱貞,吉。咬帶骨乾肉得金箭。占得此爻,克服困難而有所得,艱苦守正則吉。問事業:難而有成;問訴訟:勝;問商業:得利。
- 六五噬乾肉,得黃金。貞厲,無咎。白話咬乾肉,得到黃金,守正而心存危懼,沒有過失。執法者要公正如黃金,並時時戒慎。《象》曰:貞厲無咎,得當也。
東坡易傳
「黃金」取其居中而尊貴之義。九四處在兩陰之間,六五處在兩陽之間,都位於爭奪之地而招致互相咬噬。不能以德相感、而以互咬為志的人,只有常常有敵人可咬,才能稍得安寧;敵人一旦消失,無處可咬,不就要咬自己了嗎?由此看來,無德而互相咬噬者,以有敵人為福。九四難咬,是六三、六五的「得」;六五難咬,是九四、上九的「得」——「得」的意思就像說「靠這個而存活」。「利艱貞吉」「貞厲無咎」都不能安居享福;只有有德者才能安居享福,豈是靠有敵人才存在的?所以說「未光也」。「得當」是指六五處在兩陽之間。
蘇軾原文
六五噬乾肉,得黃金。取其居中而貴。貞厲,無咎。九四居二陰之間,六五居二陽之間,皆處爭地而致交噬者也。夫不能以德相懷,而以相噬為志者,惟常有敵以致其噬,則可以少安;苟敵亡矣,噬將無所施,不幾於自噬乎?由此觀之,無德而相噬者,以有敵為福矣。「九四噬乾胏,得金矢」,「六五噬乾肉,得黃金」:九四之難噬,是六三、六五之得也;六五之難噬,是九四、上九之得也。得之為言,猶曰賴此以存云爾。「利艱貞吉」、「貞厲無咎」,皆未可以居安而享福也,惟有德者為能居安而享福,夫豈賴有敵而後存邪?故曰「未光也」。得當者,當於二陽之間也。高島易斷
噬乾肉,得黃金,貞厲,無咎。占得此爻,居中處斷得當,有所收穫,雖危而無咎。問商業:得財;問訴訟:公正判決。
- 上九何校滅耳,凶。白話肩扛枷鎖,遮沒了耳朵,凶。罪行累積到不聽勸告的地步,終受重罰。《象》曰:何校滅耳,聰不明也。
東坡易傳
「滅趾」只是使它不能行走,不行走還可以無咎;「滅耳」則廢了它的聽覺,已經來不及了,所以凶。
蘇軾原文
滅趾者,止其行而已,不行猶可以無咎;滅耳,則廢其聰矣,無及也,故凶。高島易斷
何校滅耳,凶。肩荷刑具沒耳。占得此爻,罪大惡極、不聽勸告而受重罰,凶。問訴訟:重刑;問疾病:耳疾;問事業:大敗。